
高远全景育成实验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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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远全景育成实验学校关于学生违纪行为处理的试行办法
高远全景育成实验学校关于学生违纪行为处理的试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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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远全景育成实验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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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2月26日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小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加强思想道德建设、学风校风建设,严肃校规校纪,维护学校教育、教学、生活秩序,创造一个对学生终身发展有益的育人环境,确保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通过全体班主任讨论同意、征求和吸取家长、学生会意见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对违纪违规(部分)行为的处理,特制定如下办法。
一、违纪行为及处理办法:
1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给予发放违纪通知单的处理。扣班级行为量化分1分/人次。
学生携带手机、小灵通、MP3 、MP4、随身听、游戏机、电子词典、卡通画、武侠小说等影响学习的物品入校。见到废弃物视而不见;穿怪异服装、穿短透露的服装;男生剃光头、留长发、染发(非黑色)、蓄胡须;女生化妆、戴首饰、穿高跟鞋;斜挎长包;在宿舍楼以外穿拖鞋;旷课一节;不遵守公共秩序;言行不诚信;考试违纪;跑步去餐厅,打饭加塞,合伙购饭,就餐时提前用勺等占座;隔墙、隔门接物;上课(含自习课)期间无证到医务室治病;不叠被子;在教室、宿舍墙面乱贴乱画;不按时归还图书。
2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的处理。扣班级行为量化分2分/人次。
在水房、阳台等处随地便溺;随地乱扔废弃物;损坏公物;旷课2—3节;在用电器上系挂东西;使用充电器;擅自动用学校电脑;说话污言秽语。
3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、回家自我反思、接受家长再教育1—2周的处理,并全校通报。扣班级行为量化分3分/人次。
男女生非正常接触(①男女生相互陪护到医务室输液、看病;②男女生互相追逐打闹,动手动脚;③一男一女在隐蔽角落单独接触;④男女生互相请客,互发短信,互赠礼物,互传纸条、书信;⑤互相以兄妹或其它昵称称呼;⑥男女生一起进餐[相互代买饭菜、共用一张餐卡、共用同碗饭菜等];⑦不经允许进异性宿舍;⑧男女生两人频繁交往;⑨男女生两人拉手、搭肩等);严重损坏公物;往宿舍内带火种、私拉电线,焚烧物品;隔窗泼水、投物;携带手机、小灵通等通讯工具;违规吃带零食(详见关于吃带零食的有关规定);考试作弊;旷课半天到两天;侮辱、谩骂老师或他人;擅自动用学校电脑并更改电脑设置;携带、传看不健康书刊;损坏树木、践踏草坪;擅自离校外出(含跳墙外出);在水房内裸体洗浴;第“1、2”项违纪行为的屡教不改者;常规管理中的其它屡教不改的 违纪者。
4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记过、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、回家自我反思,接受家长再教育2—4周的处理,并全校通报。扣班级量化分4分/人次。
擅自离校外出(含跳墙外出)并在校外过夜;抽烟、喝酒、打麻将;偷窃(情节较轻);携带管制刀具及与学习、生活无需的刀具棍棒等;打人、打架(情节较轻);在公共场所起哄、搞恶作剧;旷课三天至六天。
5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给予取消在校学习资格处分,并全校通报,扣班级行为量化分6分/人次。
打人、打架情节严重;聚众打架及幕后操纵打架(情节较轻);屡犯偷窃或偷窃性质严重;男女间越轨行为;旷课七至十天;第“3、4项”的屡教不改者。
6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,并全校通报,扣班级行为量化分10分/人次。
偷窃成性且偷窃数额巨大的;打人、打架(含两人打架、聚众打架)手段恶劣,性质严重,造成严重后果的;男女生越轨接触造成严重后果的;有流氓行为;在公共场所搞恶作剧,造成严重后果的。
7、违纪行为若造成重大恶果,超出学校纪律处理范围的,将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。
8、不能涵盖的其它违纪行为,由学校根据性质和情节,另做相应处理。以上条款解释权在学教育处。
二、违纪行为处理(警告及以上)程序及相关要求:
1、 凡由教育处发现的违纪行为,由教育处负责与违纪学生谈话,了解事实经过,调查取证,让当事人写出详细具体的违纪事实与经过,需要旁证的,还要让目击者写出旁证材料。在此基础上,由教育处根据违纪学生所犯错误的种类和轻重,参照《违纪行为处理条例》的相关条款,拿出拟处理意见,报主管校长、校长同意后执行。
2、 凡由学校领导、年级部或其他部门发现的违纪行为,均由该年级部负责仿照上述处理程序“1”中的做法,拿出对违纪生的拟处理意见,经教育处审核,报主管校长、校长同意后执行。
3、 给予“开除学籍处分”的,履行完上述手续后,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,方可执行。
4、 凡受“纪律警告”及以上处分学生的相关材料(当事人违纪事实材料、旁证材料、处理决定、当事人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及承诺书等),均要由教育处负责收存并建好档案。
5、“全校通报”,由教育处与相关级部联合签发,其内容由提出“拟处理意见”方组编,最后由教育处负责文字内容把关、通报打印和公布。
5、 凡因违纪需回家反思、接受家长再教育的学生,回家前级部要派专人与该生进行戒勉谈话,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心理疏导工作。
6、 凡受“全校通报批评”及以上纪律处理的学生,其违纪行为及受处理的情况,均需记入本人德育档案。
7、 为确保违纪学生回家途中的安全,凡因违纪需回家反思的学生,须由该班班主任通知该生家长,将学生接回。或由该班班主任与年级干事(2人以上)一起将该生送回,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程序。
三、违纪学生返校进班程序:
1、 凡因违纪回家的学生,要在规定返校日期(以教育处通知日期为准)的当天上午8:00,携带本人“对所犯错误的认识”和“承诺书”到教育处报到、接受再教育,并填写《严重违纪学生情况登记表》。
2、 教育处签发违纪返校学生入班通知书。
3、 学生持入班通知书到级部主任处报到。年级主任对该生进行戒勉谈话,并在入班通知书上签署意见。
4、 在履行完上述手续后,学生凭入班通知书到班主任处报到并入班上课。同时,班主任要进一步做好该生的思想教育工作。
四、几项相关说明:
1、 受“纪律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”处分的,其效用期一般为五个月;受“留校察看处分”的,其效用期一般为一年。在受处分期间,若当事人认识态度好,主动改正错误,思想、行动都有明显进步,可以如期撤销其处分;若当事人认识深刻,表现积极,在学校或年级开展的思想道德建设活动中做出了突出成绩,得到了师生的广泛认可,可以酌情提前撤销处分;若当事人不认识错误,顽固不改,再次做出违章违纪、不文明、不道德等错误行为,要加重处理,直至开除学籍。
2、 撤销或提前撤销处分、加重处理,都要由级部研究拿出意见,报教育处审核,经主管校长、校长同意。否则,不能办理相关手续。
3、 凡受“纪律警告”及以上处分的学生,受处理期间不能被评为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模范团员、优秀团干部等先进个人。
4、 有受“留校察看”及以上处分学生的班级,本学期不能被评为先进班集体;本班团支部不能被评为先进团支部;本班班主任本学期不能被评为模范班主任。
5、 按冀教财[2004]50号文件规定,凡受“取消在校学习资格”、“开除学籍”处分的,所缴费用不予退还。
6、 扣除行为量化分,均从“级部综合评价表”中的“遵守《中小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”情况中扣除。
7、 为鼓励班主任、年级部多深入学生,多发现问题,学校实行“问题报告”激励制。凡班主任主动发现并上报的本班违纪问题,级部不扣除该班行为量化分;凡级部主动发现并上报的本年级的问题,教育处不扣除该年级的行为量化分。
不论是班主任还是年级部,若对班级或年级存在的违纪问题知情不报、视而不见、掩盖、袒护,甚至违犯学校规定私自处理,一旦发现,不仅要加倍扣除班级或年级量化分,而且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该办法自即日起开始执行
2002年2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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